語授計畫


壹、 計畫說明

配合 2030 雙語國家政策,教育部推「大校院學生雙語化學習計畫以強化國 人英語力及提升國家競爭為加速本校雙語政策推鼓勵各教學單位逐步「普及 提升方向邁進,期藉由全英語教學政策推動,促進本校教師開設英語課程,提供學 生修習,藉以提升學生英語能力及國際視野。

貳、 計畫目的 為促進國際化,培養生具國際觀並提升英語能力,鼓勵本校教師全英語教學方

式開授課程。

參、 申請對象 各教學單位專任、床、教師所開授之全英語授課課程,且經本校各級課程委

員會審議通過。惟通教育英語文課含大一英文、進階英修英文體育課、 服務學習、個別指導(含研究指導、專題製專題研究、論、論文等實 習、演說性質課程、在職專班課程、全程以學生報告為主課不適

肆、 申請期間

114 6 30 日至 114 9 5

伍、 補助期程 獲核定補助之全英語授課課程,補助經費原則採兩階段撥付:

第一階段(課程籌備)撥付核定金額之百分之四十,執行期間為 114 8 1 日至

114 9 30 日。

第二階段(課程運作):撥付核定金額之百分之六十,執行期間為 114 10 1 日 至 114 11 28 日。

獲核定補助之全英語授課課程,如因故未能如期開課或未符合規範之課程,將不 另撥付第二階段經費。

陸、 補助規範 一、「全英語授課係指教師所開授課程內容全程以英語教學方式授包含課程大綱

度、內容傳遞、動、學習教材、成果展示及評(如口頭陳述、作業 或測試等皆採英語方式為在特定情況下,學生間之互動可使用中(如於

分組討論時得短暫使中文以利創意發想與力激,但學生仍以英文提出其 討論成果。

二、採全英語授課之課主負責教師應於學生選課前於中、英文課程綱註「全英

語授課,供學生選課參考。 三、為維課程教學(運作)師應下列

定辦理:

()為適效,在不下,當學教學觀摩至少 一次(避免在期中、期末考週,開放教學觀摩週次須註記於申請表。

()課程內需繳交「全課程成效含全英

授課課程問卷調查表(附表二至少一之課堂錄影影(以錄影方式拍攝 授課情形,時間以 30 50 分鐘為原則,及輔助全英語授課相關教學資料。

()獲補校全英語,須全英語授課


能或會、工作觀摩會,得,達經驗

交流、觀摩學習之效。參與情況將為下一次申請獎勵時考量依據之一。 四、各教學單位每學期針對全英語授課之課程適時評估成效,並請授課教師提供授課

經驗及建議事項,作為推動全英語授課課程規劃及檢討改進之參考。

柒、 申請條件

申請補助教師應於開課前一學期填「全英授課課程申請表-1)及「經 費預算表(附表-2並檢附經各級課程委員會審議通過之英文版課程大綱與進 度表,於教務處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

申請補助課程若近一學年度已獲本校醫學口腔醫學或藥學雙語化學習計畫

─精進成為重點培育學院備課補助者,不得申請。

捌、 補助之查程序 由本校雙語教學推動資源中心執行長擔任召集人,邀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 4 人,

共計 5 人組成校內審查小組,申請案依審查結果及計畫預算額度,公告核結果。

獲核定補助之全英語授課課程,如因故未能如期開課或未符合前「申請對象

「補助規範」之課,將不另撥付第二階段經費。

玖、 經費來及補助金額 一、本徵件須知之補助經費教育部關計畫經支應。

二、每學期每名教師以補助 1 門課程為限,每學分至多補助新台幣 2 萬元業務費。每名 教師同一門課程至多補助 2 次,合班上課之課程視為同一門課。

三、經費之核銷應符合本校會計作業規定及相關法令規章。

壹拾、 其他注事項 本徵件須知未盡事宜,悉依本校及教育部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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