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提供EMI教師支持與培訓,教育部補助國立臺灣大學、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立中興大學、國立成功大學、國立中山大學及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等6校成立EMI教學資源中心,辦理EMI教學增能課程。

二、為確保相關課程品質,教育部推動旨揭認證實施計畫,並委託社團法人台灣評鑑協會(以下簡稱台評會)辦理認證事宜。旨揭實施計畫自即日起實施,各EMI資源中心辦理之EMI教學增能課程通過認證後,得核發教育部、台評會及資源中心三方共同具名之結訓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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